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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 (第1/2页)

石堡的三楼,贤者罗尼斯认认真真的将地心说论述记录下来。

罗尼斯年纪也不大,五十岁上下的样子,穿着学者长袍,头发有些许白丝,一小撮山羊胡。

“我会将这个传到帝都去。”罗尼斯开口:“不过署名是个问题,可以写是你发现的,我只是编辑汇总;或是我发现的,你只是协助我完善;再或是一点也不提你的名,这样追究下来时能够确保你的安全。”

伊丽莎白想了想。“我选第一项,如果出了事情请让我一个人承担,不要连累老师。”

罗尼斯叹了口气。

“教会的教义是天圆地方,这是他们书进书里代代传承的东西。你突然站出来说大地是个球体,月亮和太阳也是球体,我们与太阳和月亮之间还有庞大的空间,这些论述都太过超脱了,对教会来说太过违逆,会被绑上火刑架烧死的。唉,我们学者也没有个像样的组织,与他们相抗太过无力…………呃!?我想到个好主意!”

罗尼斯兴奋的说道:“这底下的署名会暂时写我们两个,但绝不仅仅只写我们两个。我会拿着它亲自去趟帝都,找几个教会中有声望的人一起署名进去,这样就能减轻我们身上的责任,保命就不成问题了。”

伊丽莎白露出会心的微笑。

“全凭老师做主。”

两人谈笑间却听见外面传来厮打的声音,伊丽莎白慌忙通过窗户往外望,果不其然看见羊飞和别人扭打在一起。

原来羊飞和德科逐渐相熟,边吃边喝间酒精逐渐上头。

德科问羊飞是不是来适应环境的。羊飞问适应什么环境?

德科说公爵要在今年秋收后对兽人展开攻势,仅凭本地人会很难形成有效压制,所以会雇佣一些佣兵和冒险者参加战斗。德科看羊飞的身手这么好,还以为他是听闻小道消息而来的,某地有头有脸的冒险者。

他盛赞羊飞说,以羊飞的身手定能取得功勋,届时再娶一个当地媳妇,就能脱离流浪者生涯,成为一名有保障的军户。

酒水一杯接一杯的续着,德科开怀大笑,笑容感染了羊飞,羊飞决定卖弄一下。

他问德科,人类是什么时间才对兽人形成优势的,他认为德科保准不知道。

德科确实不知道……事实上羊飞直接把他给问懵了!低贱的兽人难道不一直是伟大人类的玩物吗?

羊飞借着酒劲开始描述:400-500年前,兽人持续性的对人族进行压制,他们生育年龄比人族早,个体成熟(成年)比人族早,个体力量比人族大,掌握的土地比人族多,能够收集到的资源自然也多——人族处于大劣势,生存空间被不断压榨。

“等等!你在胡说些什么?”德科眉头紧皱,目光中充满了不解。

“别着急啊!等我把话说完。”

羊飞毫不为意的继续描述:更主要的是矮人与精灵的立场也隐隐与人族对立,人族面对的敌人几乎是全世界。与世界为敌的下场就是被世界给碾压,人类被迫学会隐忍和谦卑……

人类打不赢兽人。

羊飞说,如果世界上没有其他种族,只有兽人和人类存在,那被灭族的一定是人类。

在德科眼里,羊飞兴奋的高谈阔论着,好像说着一件与他自己无关的事情。

在最初的一百年里,人类也并不是什么都没做,他们认识到自制的皮甲与布甲很难在近战中抵御兽人,甚至锁子甲都不行。

魔族喜欢刀剑,喜欢锋利的东西,一件三十斤重的锁子甲能相当程度的抵御刀剑,让穿戴者免受皮肉之伤。

而兽人喜欢钝器,喜欢能充分发挥其力量优势的武器。战锤击打在锁子甲上,锁子甲没有变形多少,而穿戴人的骨头却被砸断了好几根。

人类将目光转向了矮人,矮人的钢铁工艺举世闻名,人类与之相比差了好几个档次,矮人制作的板甲比人族自制的更轻便结实。

两者间的关系在当时是进贡与被进贡的关系,可以进行对话,人类以更多的粮食、美酒和布匹换取板甲。

另一方面,人族尽可能的摆出卑微的姿态去接近精灵。乌尔班王族很清楚,在驱逐魔族以后,精灵成了这片土地上最为强大的种族。

精灵的平均智商比人族稍高,但也高不到哪里去,可以说是相差无几。但他们的寿命是所有种族中最长的,在漫长的时间里他们可以学习更多的东西,知晓更多的道理,积累更多的经验。只要他们有心,他们可以制作堪比矮人的武器,创造出魔族才有的强大魔法,每一位成年精灵都是不容忽视的完美存在……

他们唯一的弱点只是性格。

人类学者说精灵的脑回路和任何种族都不太一样,一个连孩子不想生的“高贵”种族能有什么未来……

人族每年都会派人穿越人马族的的领地去讨好精灵,与精灵维持相对友好的关系。

二十年后,仅一代人的功夫,世界格局再度变化。

兽人太浪了,兽人的文化体系太低端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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