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。
卡尔顿气喘吁吁道:“团长,幸亏你果断下令,否者我们肯定陷入血战,被魔兽撕成碎片。太危险了。”
叶寒风后怕不已:“万幸,躲过一劫。我宣布,不管是谁,不要再森林随意生火。”
稍作休息,叶寒风拿出地图询问向导:“罗克,这个地方怎么走?”
气喘吁吁,脸色潮红的向导罗克看了一眼,苦涩的道:“叶团长,昨天刚刚击杀一头高阶魔兽喷火兔,刚刚从兽蹄下逃出生天,怎么有要进猪窝?”
血牙野猪栖息地是一片荆棘之地。荆棘有轻微的麻痹效果,有微量毒性,扎一下不会有事,但要是掉进去荆棘群中,要么被活活扎死,要么就被毒死,非常恐怖。因为地形的特殊性,血牙野猪才能悠哉游哉的生活。
皮糙肉厚,免疫荆棘伤害,速度机敏,非常的滑手,很难捕抓。最重要的事别看名字吓人,其实是一个胆小鬼,一旦有风吹草动,立刻趴窝,一躲就是十天半个月。
危机四伏的格兰之森,没有几支佣兵队敢在同一个地方逗留十几天。
“带路,”叶寒风手里虽然有地图,却没有明显的地标做参照物,这个时候必须靠经验丰富的向导:“格兰之森危险重重,多呆一天就多一分危险。早一天完成任务,早一天退出格兰之森。”
话虽如此,向导罗克还是感觉一丝不对劲,不过,职责所在,只能开始带路。
对于血牙野猪,叶寒风早有耳闻。或者说,他现在扑杀的都是一些佣兵们比较棘手的高阶魔兽。正因为佣兵们束手无策,这些高阶魔兽才能在靠近外围的森林存活。至于流动的高阶魔兽,难度或许会小一点,但发现和跟踪会浪费大量时间。拔钉子一般击杀钉子户高阶魔兽,才是最快捷方便的。
想要杀血牙野猪,关键在于有毒荆棘。而他早有对策。